
为深入推进2025“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广东全面建立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门户网配资,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深入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助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东莞
案例一
2025年10月27日,东莞市大岭山镇由中天华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运时通智谷报告一项安全隐患。一名架子工在10号厂房工作,发现个别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要求,局部几根脚手架立杆悬空,有架体坍塌风险,且脚手架旁有个别工人未佩戴安全帽施工作业。该架子工发现后,第一时间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隐患情况,并最终得到及时整改,防止了事故发生。按照公司内部奖励制度,该公司对报告隐患的员工奖励400元。
案例二
2025年10月29日,东莞市泽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报告一项隐患,企业车间内物料堆叠过高,具有倾倒风险,可能对附近作业人员、设备设施构成威胁。员工发现后立即整理物料,协调降低堆叠高度、调整堆放方式,确保了现场及员工人身安全,避免了潜在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该公司对隐患报告员工奖励200元。
案例三
2025年10月9日,东莞市江海天油墨有限公司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并上报一处消火栓渗漏安全隐患。经排查,该隐患位于室外围墙边,系一地上消火栓遭外部车辆操作不当撞损所致,若未及时处理,将影响消防应急供水、危及厂区人员及财产安全。该员工按公司流程上报后,公司迅速核实情况并完成消火栓修复,同时优化厂区外围车辆通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5年10月21日,依据公司专项奖励制度,公司给予该员工200元现金奖励,号召全体员工以其为榜样,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共同守护公司生产经营安全。
案例四
2025年10月14日上午11时许,在东莞市道滘见欣塑胶制品厂的装配车间,员工赵某在巡检设备时,闻到一丝微弱的焦糊味,且发现某台组装机的电路接线处有轻微发烫迹象。凭借着工厂安全培训所学和多年车间工作经验,赵某判断这可能是电气过载引发的隐患,若不及时处理可能会引发短路甚至火灾。他立即按下设备急停按钮,随后迅速向车间安全员和班组长汇报情况。专业人员到场后,检查确认是该设备某条线路老化导致电阻增大、温度升高,好在赵某发现及时,仅对老化线路进行更换便排除了隐患,避免了设备损毁和生产中断的风险。为表彰赵某敏锐的安全嗅觉和高度的责任心,工厂决定奖励其200元现金。
案例五
2025年10月9日,东莞市集臻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报告一项隐患,有一条水风扇电线开关发黑,经排查,该开关老化可能导致漏电,该员工与公司管理人员积极沟通,并通知电工停电更换开关,顺利完成更换,使该隐患得到了及时解决。按照公司专项奖励制度,该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对发现隐患并报告的员工奖励100元。
案例六
2025年10月23日,东莞市东城一帆模具加工店一名员工报告一项隐患,店内灭火器已超过有效期,若遇突发火情可能影响初期火灾扑救效果。员工发现后立即将过期灭火器更换为检验合格的消防器材,并完成定期检查记录更新,有效保障了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按照企业专项奖励制度,该企业对该隐患报告员工奖励100元。
清远
案例一
2025年10月23日,清城区某燃气化工有限公司员工刘某发现3号储罐气相管严重脱漆,存在管道腐蚀可能引发气体泄漏或火灾事故。刘某即向公司报告,公司安全员立即安排人员对3号储罐进行排查,并对管道加涂防腐防锈蚀层漆,消除安全隐患。该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奖励刘某现金100元。
案例二
2025年8月20日,清新区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员工邓某发现泵房轻泵上安全阀松动,易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邓某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并向安全总监报告。经核查,发现是轻泵上的安全阀胶圈损坏的原因,技术管理人员立即更换胶圈,安全阀恢复正常使用。邓某及时发现并报告,避免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的发生。该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邓某进行表彰并奖励现金100元。
案例三
2025年10月15日,英德市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郑某在日常送气安检中发现一商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烧灶具,且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技术落后、设计缺陷或部件老化等,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燃气泄漏、一氧化碳中毒甚至爆炸等严重事故。郑某立即向用户下达《用户用气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向站长汇报,迅速开展应急整改工作,上门指导购买安装合格燃具并进行入户安检。该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郑某进行表彰并奖励现金1000元。
案例四
2025年7月2日,连州市某能源有限公司员工石某在工作时发现气瓶区的报警器不能工作,立即向安全员报告。经排查,气瓶区的报警器确实已损坏,安全员立即更换合格的报警器。石某及时发现隐患并报告,避免发生泄漏事故。该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对石某进行表彰并奖励现金100元。
案例五
2025年5月27日,佛冈县某燃气有限公司员工徐某巡查时发现罐区2号燃气报警器探头指示灯异常,随后到控制室检查主机,发现主机并未发出报警信号,存在安全隐患。徐某立即反映情况,经排查发现,受近期雨水天气影响,报警器探头密封圈渗水,导致指示灯异常。经对探头干燥处理后重新密封,报警器正常运行。随后该公司对所有露天的报警器采取防渗水保护措施。徐某及时发现并报告,确保了燃气报警器正常运行。该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奖励徐某现金50元。
案例六
2025年10月8日,阳山县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员工贝某在日常巡检中发现机泵房1号液泵机传动轴黄油口处有白霜,疑似微漏现象。贝某立即向站长汇报并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使用手持便携式浓度探测器进行探测,显示超出正常浓度值范围,经排查分析,确定是更换叶片飞轮轴承胶圈经一段时间使用后密封性不良的原因。贝某立即与场站应急人员进行抢修,消除安全隐患。事后,该公司按照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有关规定,奖励贝某现金100元。
综合自:东莞应急管理、清远应急管理门户网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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